清明节大约始于周代,已有二千五百多年的历史。它的由来与发展经历了漫长过程:
节气起源
清明最初是二十四节气之一,当太阳黄经达15°时为清明节气,时间在冬至后第105天,春分后第15日,一般为公历4月5日前后。此时气温升高,正是春耕春种的大好时节,有“清明前后,种瓜种豆”“植树造林,莫过清明”等农谚。
节日融合
寒食节:相传春秋时期,晋国公子重耳流亡,介子推割股啖君。重耳复国后,介子推隐居绵山,晋文公放火烧山想逼他出山,介子推却抱树而死。晋文公为纪念他,将放火烧山之日定为寒食节,禁火寒食。后来,寒食节的时间逐渐固定在清明前一天或几天,且寒食节禁火、吃冷食等习俗也逐渐与清明相关联,寒食成为清明的别称和习俗之一。
上巳节:上巳节最初在阴历三月的第一个巳日,魏晋后固定在三月三日。人们会到郊外水边祭祀,青年男女相聚嬉戏、相会求偶。唐代时,上巳节的踏青、曲水流觞等娱乐活动融入清明节。
形成与发展
周秦时期就有祭祖扫墓习俗,不过当时没有明确在清明日。秦汉时,祭扫坟墓成为重要礼俗活动。唐朝时,统治者重视儒家治国,以孝行天下,拜扫祭祖之风兴盛,唐玄宗把墓祭归入五礼,下诏规定寒食节扫墓为“五礼”之一,清明作为节日开始形成。宋元时期,清明节逐渐取代寒食节的地位,融合了寒食节与上巳节的多种风俗活动,形成以祭祖扫墓为中心的传统节日。明清时期,节俗普及全国,祭拜祖先的习俗更为盛行。民国时期,清明节被定为国定假日,植树也被确定为常规项目。2006年,清明节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;2008年,被增设为国家法定节假日。







管理员
该内容暂无评论